直销与传销很难分清,这里告诉你容易又简单的区别方法!

2024-4-10 12:20| 发布者: 娣玲| 查看: 114| 评论: 0



“直销”这种叫法是中国独有的。除中国外,其它任何国家都没有“直销”这种称呼。
在中国,直销是合法的。国家出台有《直销管理条例》做为法律依据。传销是非法的,国家严励禁止和打击。
合法的直销和非法的传销法律上虽然分的很清楚,而现实的社会上因两种销售模式有相近相似之处,所以很多人难以区分,很容易弄混。
2005年8月10日,中国《直销管理条例》正式发布。直销条例(俗称直销法)于2005年12月1日正式施行。
该条例的出台,标志着直销在中国成为一个合法的行业。





在中国《直销管理条例》出台以前,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,都没有对直销和传销进行区别,也就是直销传销是一回事。没有法律意义上的“界定”。
直销这种模式的起源:
甲买到一种产品很好用,价格也不贵。于是有意无意告诉了乙。乙也买了这个产品并且认为不错又告诉了丙,丙又告诉了丁,……。这款产品的生产厂家,善良的认为:乙、丙、丁……购买这款产品并使用,最初是因为甲告诉了乙,乙又告诉了丙等等。





厂家认为自己产品扩大了销售,销售增加利润也增加了。于是想办法给甲、乙等人一些回报作为酬谢。厂家的额外酬谢又刺激了甲、乙等人的积极性。产品的销量更多,厂家赚钱也更多了。甲、乙、丙等人额外得到的酬劳也多了。
经过长期销售实践的摸索,这种销售模式越来越完善。成为一种参与各方都有利的营销方法。这是一种多赢共赢的销售模式。
这种多赢共赢的销售模式越来越成熟。釆取这种销售模式的厂家也越来越多。





经过几十年,上百年的发展完善,这种销售模式首先在西方国家流行起来。
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传入我国,并在我国迅速传播和流行。
逐渐的这种共赢多赢的销售模式在我国变了味,变成了投机商和不法分子的“骗局”。造成众多参与人员上当受骗,甚至倾家荡产。社会上对这种“传销”深恶痛绝,非法传销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。所有人见到这些搞传销的人象见了瘟神一样,唯恐避之不及。
善意的合理的“直销”是多赢共赢的。在很多国家普遍使用。不能因为投机不法分子利用直销搞传销,打着直销的幌子搞传销,挂羊头卖狗肉。也不能不分清红皂白一棍子全打死,更不能倒洗澡水把孩子一起都倒掉不要了。所以,我国以“立法”的形式,把直销和传销严格区别开来。
这就是中国直销立法的背景。





因为合法直销和非法传销在销售方法、团队建没、收入分配形式这些方面有相似相近之处,所以人们很容易弄混了,分辩不清楚。“直销法”条文有很多内容,书面文字也不好理解。
这里,我告诉大家一种简便的,通俗容易的,一看就清楚的分辩方法。
凡是产品质量好,很好用也喜欢用,价格也不算太贵,自己判断价格在合理的范围内,产品生产销售厂家又有合法取得的直销营业牌照(或者叫证照)——这就是合法直销。





凡是产品质量不好,价格又高到离谱,甚至没有产品或者产品只是幌子,拉人头,靠入门(入会)费赚钱的,这些就是非法传销。既是有“直销营业牌照”也是挂羊头卖狗肉,实质是非法传销。
总之一句话:产品好,实惠好用,价格合理,证、照齐全。这就是合法直销。否则,就是非法传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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