吹嘘“权威性”实则无法验真伪 这些广告的坑别入

2023-7-31 14:33| 发布者: 幂倾城淮| 查看: 218| 评论: 0

南宁市场监管部门今年以来共揪出140个违法广告,处罚金近200万元

广告吹嘘“权威性” 实则无法验真伪

        与全球顶尖科研院校合作、领先世界科技三十年……广告语吹得天花乱坠,但面对市场监管部门检查,却拿不出任何依据。今年以来,南宁市加大了对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。今年1月至7月,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结广告虚假违法案件140个,并处罚金192.58万元。

典型案例1

广告看似权威真实性无法核实

        广西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“天绿元素活力滴饮”商品。其在自身经营场所发布“集团研发团队是世界唯一掌握大蕉果萃取技术应用到工业、农业、环保等不同领域的高新企业”“领先世界科技三十年”“与全球顶尖的几十所科研院校合作,研发团队遍布世界各地”“杀菌消炎速度快,10分钟灭菌率达到99.9%”“显著提升人体免疫力”等内容的宣传广告。经查,该公司无法证实以上宣传内容的真实性,没有证据支撑其宣传的内容及观点,属于虚假广告。

        除此之外,该公司还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案例,如有“我亲眼见证某大学陈老师结肠癌晚期调理的过程”“目前已挽救了4000多名重症癌症患者”等广告内容。

        处罚:该公司违反我国《广告法》第4条“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”的规定。违反我国《广告法》第58条,“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,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违法行为。”据此,南宁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对该公司处以罚金26244元。

典型案例2

做假照片误导消费者被罚2万元

        广西某医疗美容门诊部为吸引客流,提高门诊部的整体业绩,去年5月,经单位外请设计师编辑制作,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标注“术前、术后”的三组图片以及门头招牌的六组图片中,标注“华丽蜕变”字样的四组图片无法提供照片来源,存在引人误解的情形。

        处罚:该门诊部违反我国《广告法》第28条规定,属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的行为所指。据此,兴宁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处以罚金20400元。

典型案例3

吹嘘“权威研究”实则无法验证

        去年11月,广西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网店售卖:挪威原装进口儿童钙片批发,增加免疫力葡聚糖复合维生素咀嚼钙片等产品,并发布“权威临床研究表明、临床科学研究结果”等广告内容。经查,网店的产品详情页面上使用了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、调查结果等信息,已构成虚假广告。

        处罚:该公司违反了我国《广告法》第28条,使用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、调查结果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行为。据此,良庆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处以罚金14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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