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方通报“四川警察学院学生益某殴打邓某案”:益某未能按期毕业,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

2022-7-18 10:27| 发布者: admin| 查看: 391| 评论: 0

来源:泸州网警巡查执法

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

关于“邓某被殴打案”的警情通报

针对近日“网民张某实名举报四川警察学院学生益某殴打其母亲邓某”一事,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
2021年4月9日15时许,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接群众报警称“我妈妈被打了,需要民警帮助”。大山坪派出所当日受案并开展调查。

经查,2021年4月7日9时许,邓某(女,63岁,物业公司保洁员)在四川警察学院教学楼打扫教室卫生时,准备将益某(男,24岁,四川警察学院2017级学生)放在课桌上的饮料瓶收走,被益某制止,双方发生口角,邓某用手机拍摄,益某上前制止打了邓某面部一拳,致其腰部撞到栏杆后倒地。邓某被送医治疗,四川警察学院协调物业公司垫付了全部医疗费用。

大山坪派出所查明益某殴打他人的事实后,依法告知双方权利义务,双方同意调解。6月4日,经派出所主持、律师见证,双方达成赔偿调解协议。益某承担邓某医疗费2.37万余元,并赔偿邓某误工费、营养费、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5万元整,约定6月30日前先付1万元,剩余4万元于8月31日前付清。6月30日,四川警察学院给予益某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,益某未能按期毕业。

9月2日,邓某称益某仅支付1万元,未继续履行调解协议。经了解,益某父亲因病于7月18日去世,家庭经济困难,未能按时支付剩余4万元。9月15日,四川警察学院已帮助和敦促益某支付了赔偿调解协议中剩余的4万元,邓某向益某出具了谅解书。

目前,经依法进行伤情鉴定,邓某的损伤为轻伤二级。益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上一篇:完美公司荣获“2020年度战疫先锋企业”奖

下一篇:男士夏季护肤 保湿是首要

sitemap.txt | sitemap.xml | sitemap.html 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创业那点事 ( 湘ICP备2022005879号-1 )

GMT+8, 2024-5-19 07:15 , Processed in 0.255867 second(s), 42 queries 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